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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咨询
标题: 想了解省重点实验室的条件。
来电人: 刘生
来电时间: 2019年8月23日
来电内容: 想了解省重点实验室的条件。


受理单位: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办理时间: 2019年8月23日
回复内容:

答:申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有两类,包括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

(一)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学科类)

1.省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企业性质的公益性新型研发机构(不受国家、部委、外省市隶属关系的限制)等独立法人单位。

2.实验室负责人主持过2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基础类科研项目,或3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研发类科研项目,或主持过500万元及以上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3.实验室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2016年-2018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总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4.实验室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实验室应设立开放课题和开放基金,须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有产学研合作机制。

(二)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企业类)

1.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原则上属地在当地省级以上高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持续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研究内容与已有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不重叠。

2.须建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行业协会或产业创新联盟中积极发挥带动辐射作用。

3.2016-2018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且投入申报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经费占企业研发投入的1/3以上。主营业务与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属于同一领域;拥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

4.实验室有合理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含中试基地),实验室面积在3000平米以上,科研仪器总值1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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