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社保补缴政策相关问题 |
来电人: | 吴生 |
来电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
来电内容: | 姐姐下了岗,现在52岁,现在交社保的时间未够15年,问是否符合补缴政策? |
受理单位: |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办理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
回复内容: | 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22日上午致电市民,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市民的姐姐是新会区的参保人。我局工作人员与新会区社保局沟通,新会区社保局核查到有一名参保人的资料与市民描述其姐姐的情况相似,由于市民无法提供其姐姐身份证号码,已指引市民携带旧劳动手册或原始档案资料、身份证到新会区社保局核实参保情况,并根据实际缴费情况确定是否符合补缴政策。市民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