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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咨询
标题: 做口罩生产,听说可以一次扣除固定资产的税费,如何办理?
来电人: 温小姐
来电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来电内容: 做口罩生产,听说可以一次扣除固定资产的税费,如何办理?


受理单位: 江门市税务局
办理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回复内容:

  根据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在预缴申报时汇总填入预缴申报表计算享受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年度申报时汇算清缴,无需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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