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咨询
标题: 房屋出售有关税收优惠
来电人: 廖生
来电时间: 2024年4月12日
来电内容: 有套住房想出售 想了解现时税收优惠?


受理单位: 江门市税务局
办理时间: 2024年4月12日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增值税方面,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以及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征税费。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为支持居民换购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印花税方面,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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