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类别: 咨询
标题: 新会区出嫁女能否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来电人: 冯小姐
来电时间: 2008年10月31日
来电内容: 新会区出嫁女能否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受理单位: 市妇联
办理时间: 2008年11月04日
回复内容: 市妇联转新会区妇联跟踪处理,新会区妇联致电冯小姐和冯小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冯小姐的详细情况。冯小姐是新会灵镇村的出嫁女,户口在灵镇村,一直生活在本村,但从来没有履行过村民的义务,甚至连垃圾费、水利费、物业管理费等基本费用都没有向村缴纳。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冯小姐不够法定条件享受股份分红等村民福利,其中也包括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福利待遇。所以目前村里不负责帮她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村里建议冯小姐可以将户口迁去丈夫户口所在地会城镇,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冯小姐对此答复表示,会考虑村的建议。


江门市人民政府
邑政公开政务微博
江门政府网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