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及回复 | |
类别: | 咨询 |
标题: | 土地证 |
来电人: | 潘生 |
来电时间: | 2012年7月19日 |
来电内容: | 本人的房屋已经拿了房产证,如果只用作自住,不拿土地证可以吗?土地证有何用处? |
受理单位: | 市国土局 |
办理时间: | 2012年7月26日 |
回复内容: | 1、我国土地登记依照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第六条“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原则进行办理,是否办理土地证由权属人申请决定。但如权利人不按照我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土地证,则其土地权利因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我局建议市民潘先生能尽快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申领土地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土地证是土地权属人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权利对外公示、对抗一切不法侵害的法律凭证。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领取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屋方可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出租、抵押、转让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