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第921期:江门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播放:第921期民生热线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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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时间:2024年12月20日11:00-12:00

  播出频率:江门电台FM100.2综合广播频率

  上线单位:江门市人民检察院

  访谈嘉宾: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徐宏康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邝健梅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吴刚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甄红艺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办公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伍荣聪         

  节目主持:邝杰岚

  主持:我们刚刚听到的是由周深献唱的未成年人检察概念曲《奉时光予你》的片段,歌曲讲述了未检检察官和未成年人双向奔赴,携手前行的故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检察院其实与我们并不遥远,各级检察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徐检,在节目开始时,和我们听众打一下招呼吧。

  徐宏康主持人、各位市民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江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宏康,很高兴来到江门电台民生热线节目向各位市民朋友介绍新时代检察工作。今天和我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我院的4位资深检察官,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向各位介绍检察工作。希望通过这个节目,让更多市民走进检察,支持检察工作,也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平安江门、法治江门更上一个新台阶。谢谢!

  主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事关长远、事关根本、事关全局的战略举措,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江门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召开,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门篇章贡献力量。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如何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徐宏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市检察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当前,市检察院正结合落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细化落实市委“1+6+3”工作安排及各项改革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总体来说做好“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检察履职创新实干,进一步推进服务改革。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二是聚焦法律监督真抓实干,进一步融入法治改革。严格依法办案,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完善轻微犯罪快速办理、轻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机制。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质效。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规范性。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三是聚焦公正司法担当实干,进一步深化自身改革。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和融入改革、推进自身改革的强大动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以法治之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的使命与责任。我们将依法全面履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扎实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从哪些方面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撑起“法治晴空”?

  邝健梅:我们今年的工作可以总结为四个“强化”:

  (一)强化司法办案。今年以来,我们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结合省、市委政法委“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依法惩治、精准帮教。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化综合履职工作,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检察保护。

  (二)强化机制建设。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联合法院、公安、教育等单位制定了多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如我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制发的《关于开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工作的指引》,是省内首份针对性侵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细化工作指引。指引制定后,蓬江区检察院根据该指引成功办理了全市首宗性侵案件被害人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案。今年以来,我们的工作成效、经验等获《检察日报》等省市级以上平台宣传推广27篇次。

  (三)强化社会治理。今年以来,我们结合专项行动部署,积极试点未检部门派驻基层综治中心工作,通过检察力量下沉综治中心,更好实现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工作的有效衔接,合力推动解决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和社会治理难题。

  (四)强化法治宣传,将法治犯罪预防关口前移。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动送法“上山、入村、进岛”活动,让法治资源更多向偏远地区倾斜,全市共开展各类法治巡讲活动177次,受众师生约15万人。

  主持: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市民录音】

  市民:首先我觉得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在校内和离开校园后持续性的监督。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已经有犯罪倾向,对他们更加需要持续性的监管。学生接触社区和学校比较多,还有就是网络,所以在这些方面的宣传也很重要。检察院要多点和学校合作,让学生可以提高法治意识,对于他们防备校园暴力或者避免自己参与校园暴力的宣传力度也要加大。

  邝健梅: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和法制教育是检察机关一直关注的重点。对于有犯罪倾向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涉案未成年人,我们会根据个案情况,依法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针对性方案,通过跟踪教育矫治、心理疏导、社区帮扶和专门教育等方式,帮助他们尽早纠正行为,避免走向犯罪道路。此外,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希望通过常态化的法治巡讲和其它多元化的普法形式,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保护自己,预防校园暴力,安全绿色上网。今后,我们将会陆续开发更多新的法治宣传产品。

  社工:检察院要加强未成年人方面法律的完善,他们有一个机制:附条件不起诉。感觉这个机制可以更完善,因为这个机制是针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条件,委托社工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和教导,这其实是很好的事情,给未成年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但是不一定所有的未成年人都符合条件,怎样令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更好的改过自新,他们在设置方面可以在思考一下。

  邝健梅: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一直在完善附条件不起诉方面的机制,这几年也开发“码上关爱”小程序,它具备了法治学习、义工服务、定点打卡等功能,检察官、家长和社工可以通过小程序参与到对涉案孩子的教育矫治过程中来,希望运用科技的手段,提升考察帮教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此外,针对外地户口的涉案未成年人,我们与多个兄弟地级市签订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的机制,还和本市专门学校开展帮教考察协作,明确了在校接受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的涉案未成年人结业后,检察机关也会联合专门学校定期进行回访,开展跟踪关爱帮扶、巩固矫治教育成果,预防涉案教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主持:在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今后的工作思路和计划有哪些?

  邝健梅:一是持续加强司法保护:坚持打击惩治和预防治理并重,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犯罪预防”三结合,强化源头治理。二是持续推进“六大保护”深度融合:推动建立检校、检家工作联动机制,持续跟进监护监督,做好校园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三是持续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机制建设和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促进形成各方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新局面。四是持续深化法治宣讲:不断提升宣传的针对性、覆盖面和群众参与度。

  主持: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今年以来,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哪些方面工作?

  邝健梅:今年以来我们检察机关结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一)强化社会治理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今年以来,我们联合江门市教育局开展“检护民生”守护侨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完成对全市47所不同类别学校的专项监督任务,发现的6大类22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完成。同时,我们根据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中职学生犯罪案件多发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参考兄弟省市先进治理经验形成了专项报告呈报市委办,获多位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近期,我们结合领导批示正与有关部门积极磋商,拟采取有力措施系统性的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

  (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守好家庭防线。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利用“家庭教育指导站”将检察服务延伸到社区一线。全市检察机关针对监护不当、缺位的“问题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14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71份,以司法保护积极融入家庭保护。

  (三)专门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踏入犯罪歧途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们检察机关积极支持我市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与专门学校开展了多元化衔接合作,通过完成“建立一间驻校检察官工作室”“保障一周一次法治课”等“五个一”建设目标,实现检察环节与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对接。我们还发挥驻校检察官的专业优势,与专门学校联签《考察帮教协作机制》,以专门教育矫治增强附条件帮教期成效。如开平市院一名附条件不起诉对象接受该模式考察后,矫治效果良好。

  主持:接下来有哪些工作计划?

  邝健梅:一是积极参与、推进未保机制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机制建设和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二是加强检教、检校协作:促推我市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升级,与教育部门共享青少年犯罪预防社会支持体系资源。三是推动建立检家工作联动机制,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监护监督,做好校园保护的“前半篇文章”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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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今年,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学校师生分四场到江门市检察院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系列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在如何更加生动、有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市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采取了哪些创新性举措?

  邝健梅:法治宣传教育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非常重要的一个业务板块。今年以来,在提升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性方面我们也采取了一些创新性举措:

  一是在提升互动性方面,今年我们尝试了“进阶版”类似“剧本杀”的模拟法庭模式,即由检察官担任指导老师,前期提供模拟案件剧本,引导同学们自行挖掘案件事实、研究法律规定、主持和推进庭审活动。通过这种“剧本杀”式的模拟法庭活动,让青少年亲身体验法律程序,增强了法治实践教育的互动性和亲历性。

  二是提升覆盖面方面,我们重视加强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合作,在线上推送传播一些短小精准的法治课程。比如今年已经是我们连续第四年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国际家庭日”推出不同类型的线上直播法治公开课,累计点播人次超过200万人次。

  三是提升趣味性方面,我们也尝试通过法治微课堂、电台普法栏目等多元化形式,扩大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参与度。如鹤山市检察院推动将该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为该市“法治city walk”活动的首推参观点,让法治教育基地成了家庭“网红打卡点”,让接受法治教育成了亲子游的时尚新潮流。又如开平市院联合该市融媒体中心打造电台普法栏目“开检小喇叭”,让同学们在课间“碎片时间”就可以接受趣味的法治教育,深受孩子们的欢迎。

  主持:接下来将如何继续推进这项工作?

  邝健梅:(1)强化检校合作:坚持不放弃传统法治课堂形式,同时继续加强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与学校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明年,我们将与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开展针对全市十余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专场法治巡讲活动。(2)创新宣传模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模式,提高法治教育的吸引力、趣味性和覆盖面。(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联合社会力量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和矫治教育。

  主持:新潮有趣、与时俱进的宣传方式,确实可以令法治知识常驻心间,达到更好的宣传目的。而对于这方面的法治宣传工作,也有市民提出了建议:

  【市民录音】

  社工:检察院可以有一些法治开放日之类的给市民群众去了解,大家的体验感就会更好。我接触的案件16到18岁的未成年人比较多,他们有可能是外来人口,或者是在厂企工作的。希望可以多点进企业给他们针对性的做法治教育的宣传。

  市民:法治宣传涉及工作、婚姻、纠纷等,有的企业经营一两年就倒闭了,希望多开这类型的讲座,让公司的负责人和员工能了解自身的权益。

  伍荣聪:近年来,检察官主动把普法的一些内容送到社区、企业、村居和学校。每年,至少有一次检察开放日宣传活动,会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专家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工作。对企业的法治宣传,这也是我们始终关注的内容之一,在今年初,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检察护企的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传让企业人员提升法律风险意识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我们也将继续开展送法进企业的活动,围绕企业经营中容易忽视的法律风险问题去开展普法宣传。

  主持:去年,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的措施》,从县域产业司法保护等九个方面,服务“百千万工程”实施。在服务“百千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市人民检察院今年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伍荣聪:一年多来,我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耕地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百千万工程”实施。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87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林地、耕地、湿地等1920亩。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

  二是服务绿美江门生态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4件68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3件,督促修缮水利设施85处,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70万余元。恩平市检察院加强农资管理立足县域特色护航农业高质量发展事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

  三是助力海洋强市建设。与大湾区八市检察机关、海关缉私部门联建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协作机制,起诉海上走私、盗采海砂、非法捕捞等涉海犯罪205人。设立“中华白海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着力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海上大熊猫”综合保护新格局。

  主持:除了刚刚介绍的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外,在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方面,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伍荣聪: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打击涉农村黑恶犯罪,办理案件1件20人。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全市派驻镇(街)检察室每半月至少一次通过走访、研讨等方式入驻综治中心。对于综治中心反映的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及时组织研判分析,推动基层组织懂法、用法,促进矛盾纠纷导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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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生:检察宣传周都有哪些活动?什么时候举行?

  伍荣聪:检察宣传周活动由最高检进行部署,在每年年中集中选择一个星期在全国市级检察院统一开展,通过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下活动一般会选择市辖区人流较多的商场、超市、社区等地方开展,通过案例进行趣味互动游戏,通过这种形式吸引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相关工作内容,从而提高法律知识的认识。宣传周活动会通过公众号、微博、头条客户端等渠道发布预告和动态,敬请市民关注。

  主持:今年,我市在位于台山市赤溪镇的保护区管理处设立了“中华白海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推动检察机关与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维护生物多样性。在助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绿美江门方面,市人民检察院今年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甄红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今年8月,我们联合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管理处在台山市赤溪镇设立了“中华白海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这只是我们其中的一项举措。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办理案件173件,占了案件总数的将近一半。除了您关注到的设立了“中华白海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外,我们还与省内外19个地市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中华白海豚保护检察联盟共建协议》,共同保护我们的“海上大熊猫”;

  此外为了保护地方生态环境,我们还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我们最高检今年针对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立案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我们江门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其中,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36件,有效治理船舶污染、城乡水污和河湖“四乱”等问题,重点案件办理成效显著,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宣传;二是重点关注固体废物的治理,运用数字检察思维,主动与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对接,推动全市汽修企业危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促进了汽修行业整体规范。三是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全市范围内督促整治高标准农田1420亩。四是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携手南沙区检察院、横琴合作区检察院等七市检察机关建立大湾区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督促行政机关有效清理沿海乡镇湿地约1200亩外来物种,助力营造红树林湿地良好生态环境,服务绿美江门生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主持:近年来,我市抢抓“大桥经济”黄金机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今年以来,在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哪些工作?

  吴刚:为了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助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江门的实际情况,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刑事检察方面,突出破坏企业公平竞争秩序类犯罪案件的办理。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寻衅滋事、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案件97件;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办理企业内部腐败案件40件;对涉企案件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及时纠正办案中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行为;在办理正常经营的涉企案件中用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将刑事办案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专项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对久侦不决、应立未立、应撤未撤等3类涉企刑事案件逐一进行双向排查并及时清理。二是在民事检察方面,加大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办理的一合伙协议纠纷监督案被评为广东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聚焦金融机构案件“执行难”问题,对金融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列出了八大监督点,发出检察建议48件。三是行政检察方面,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通过数据模型锁定疑似“空壳公司”,向市场监管等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联签“空壳公司”治理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恶意注销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对明知负有债务仍以提交虚假的清算报告或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注销登记的涉案企业,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四是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积极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推动修船企业合法排污;办理预制菜公益诉讼相关案件,通过办案有效规范了辖区多个生鲜超市、门店预制菜的规范管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主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包括哪些方面?在检察公益诉讼方面,我市今年开展情况如何?

  甄红艺: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法律的授权,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十年间,检察公益诉讼从无到有,在探索中不断前行,由最初的四大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拓展到16个领域,除了上述四个领域外,还覆盖了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领域。

  近年来,我们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办案数量、范围、质效持续拓展和提升。我们市先后10件案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涌现出省级优秀办案检察官团队和省级优秀检察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备受肯定。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的理念,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6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93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2件。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618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470.31万元,起诉索赔食品药品领域损害赔偿金590.44万元,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1920亩。

  主持:节目最后,对市民有什么话说?

  徐宏康主持人、各位市民朋友。检察工作、法治建设的进步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单位、各部门配合协作,更有赖于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门检察,我们将与全体市民一起共同建设更平安宜居、美丽富饶新侨都!祝各位市民幸福安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