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322的《民生热线》节目中,江门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方,经检科科长张则,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麦敏杰,外资科科长许可,市场合同科副科长李百尧就无照经营的整治,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便民服务等问题,通过热线电话、短信平台与市民进行了直接沟通。
访谈内容
主持人:今年我市将迎来对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工商部门有哪些准备工作?
答:根据市政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部门职责分工,工商部门主要承担烟草广告发布、市场交易环境治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三项迎审任务。近期,我们加大农贸市场无照经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经营秩序的整治力度,共检查市场78个次,查处市场违法案件7宗,查获问题冷冻品10.88吨、私宰猪肉281公斤。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法定责任的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723户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1件。总的来说,目前各项迎审任务正按既定的目标有序开展。
主持人:我市对无照经营的整治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工商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查无”主力军的作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查无”工作机制。(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工作。今年来,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502户,其中重点行业33户,食品行业39户,存在安全隐患无照经营户50户,责令停止营业24户,立案查处408户。(三)加强宣传,疏堵结合,不断巩固“查无”工作成效。在严厉查处危害性较大的无照经营行为的同时,加强对失业下岗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加强就业指导,落实减免政策,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今年来共引导办照709户。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我局积极加强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建设,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专线作用。
陈小姐:在蓬江市场买的猪肉有问题,希望能加大监管。
答:这些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对市场肉类的监管,如果市民在市场发现肉类有问题的话,不要自行处理,应打工商部门的投诉热线12315或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我们会马上进行处理。
罗小姐:问题商品经过媒体公布才能知道,执法部门怎么监管的?为什么有这么多问题?
答:现在市面上不合格的商品比较多,也通过媒体进行了曝光。近年来,工商部门在充分履行职责、查处不合格商品工作力度方面作了很大努力,一是强化了市场监管,开展了一些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来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等渠道发现不合格商品。我们同时也开展了寻找缺陷商品保障消费权益活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不合格商品。三是充分发挥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监测职能,加大商品监测力度,提高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另外,我们也通过媒体来进行曝光,有问题我们会积极查处。
陈小姐:在大昌购买的酸奶在保质期内发霉,小孩喝了后才发现。
答: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有问题,首先要把证据保存好,即时向工商部门或消委会投诉,医院检查结果也是一个证据。
张先生:我们住的小区有一个宾馆没有营业执照。
答:我们会进行处理。
胡先生:荷塘镇民兴七街的“宠吧”存在以下问题:1、登记的地址与经营地址的不符;2、超经营范围经营。
答:这种情况属于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我们在接受登记时会查验其租赁合同、房产证等所有资料,如果不会登记时的地址,我们会督促其限期办理地址变更手续。
超经营范围经营的问题我们会派人现场核实,违法要依法进行处理。
黄生:商品流通领域的监管谈几点建议:1、违法成本太低;2、应多个部门联合执法。
答:商品流通领域出现问题,工商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发现我们部门有推捼的现象,我建议市民马上举报,如果执法人员不履职的话,我们也会对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市民购买商品时应索取凭证,发现问题时可以证明在哪里购买的,也便于查处。同时希望市民积极举报,发现不行政行为,可以向我们举报,也可向纪检部门投诉。
李生:商住楼下面可以开制衣厂吗?
答:我们要求是厂房或商用铺位才能开制衣厂,登记前置审批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向环保部门反映。
主持人: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市民关注,工商部门如何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答:在实际工作中,市工商部门筑牢准入管理、日常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三道防线,突破关键节点,充分发挥体系的力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一是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发现经营条件不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责令经营者立即纠正,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变更或注销。同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把好日常监督管理关。各基层工商所认真落实“两图一书”监管工作要求,划分网格化责任区,切实做到任务到岗到人。同时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经营业态和经营场所的特点,明确具体监管内容,采取不同监管方式,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把好流通食品质量监测关。把与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消费量大的食品作为监测重点,严格按照《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指引》组织抽检工作,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和查处力度,规范食品监测信息的审批发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