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收入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大家关注是很正常的。我们公布的平均工资是一个平均数概念,而平均数是反映一个区域、一个时间段总体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因此,公布这个数据是必需的。在一个平均数面前,每个个体的感受是千差万别的,往往低于平均数的人落差感明显,会说出来,而那些高于平均数的人则不会说话。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平均工资不等于个人具体工资。平均工资反映的是某一个地区或某个行业、某一类单位的总体情况的指标,不能具体到某一个人的工资水平。它是由统计部门根据每个单位上报的数据汇总计算得来的平均水平,即用各单位全年的就业人员工资总额除以同口径的就业人员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这一平均值计算简单、易于操作,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往往受高收入群体影响较大。打个比方:有甲乙两个人,甲的收入是1000元,乙的收入是9000元,他们的平均收入是5000元,甲毫无疑问觉得收入被增长。
二是统计口径的问题,统计部门公布的是税前工资,包括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个人账户基金从就业人员个人工资中扣减的部分;而公众对工资收入的概念往往是拿到手的实发工资,所以,平均工资比实发平均工资高。
三是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隶属关系、单位性质、所在地区、经济效益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不同等诸多因素,工资水平客观上存在较大差异,一些高收入的行业、单位、岗位“拉高”了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对相关工作作了改进,在公布平均工资时,也公布行业差异,最高最低差异数据,并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解读,以便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能够进行更好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