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文件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按照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库建设。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库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完善系统功能,实现各级管理机构取水许可信息互通。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和数据共享服务,强化取水许可相关数据管理,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安全。
二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水利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全国一体化平台,实现对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查询、存档、校验等功能需求。要积极引导取水单位或个人通过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亮证”和二维码扫码功能实现互信互认,解决群众在政务大厅办事时,需要反复提交取水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等问题,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三是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的取水许可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线上领取、事项变更、信息查询、水资源税税源登记、水资源税税费缴纳信息支撑等服务。涉及水资源管理业务及政务规定的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办事主体可调用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或水利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移动端的取水许可证进行相关业务服务办理。
四是大力推动全国一体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基于全国一体化平台的基础支撑能力,不断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推动取水许可证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企业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纳税申报、水权转让、水资源管理、执法监管等政务服务重点领域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