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低于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能高于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50元,上限为24599元。职工2020年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低于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能高于上一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50元,上限为24599元。职工2020年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缴存基数上限计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