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是清单统一标准尺度,保证行政执法有依据、可约束。通过制定《清单》,梳理执法中常见的不予处罚、从轻、减轻的情形,统一标准并予发布,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精准执法,有效破解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行政处罚适用标准的问题,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有助于减少执法纠纷,推动社会和谐。
二是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化了过罚相当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没有主观过错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罚,以及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制定《清单》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清单》是与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容错机制需求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分级分类优化完善监管内容、标准和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给予轻微违法、一般违法法律服务主体改正机会,实现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为法律服务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从而增添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提升服务法治江门建设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