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民法典》第735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例如,A工厂因业务发展需要欲购置生产设备一台,但暂时没有充足的现金流一次性购买该设备。于是A工厂找到B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融资租赁公司根据A工厂对设备型号、规格等要求向C供应商购买设备并提供给A工厂使用,工厂定期支付租金。合作期满后,设备所有权由B融资租赁公司转移给A工厂继续使用,A工厂不再支付租金。
答:根据《民法典》第735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例如,A工厂因业务发展需要欲购置生产设备一台,但暂时没有充足的现金流一次性购买该设备。于是A工厂找到B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融资租赁公司根据A工厂对设备型号、规格等要求向C供应商购买设备并提供给A工厂使用,工厂定期支付租金。合作期满后,设备所有权由B融资租赁公司转移给A工厂继续使用,A工厂不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