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有以下救济途径:
1.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3.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授权委托的方式,委托律师、公证员或其他人员代为进行实名登记确认。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委托代理期限和委托人签名等内容事项。受委托人员,需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实名登记确认。受委托人员为律师、公证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件、公证员执业证件。受委托人员为其他人的,授权委托书还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或经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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