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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户在同一普查区内有两处住房,一处住房为常住房,直接关联底册填报清查摸底表,...
答:一户在同一普查区内有多处住房时,只需在常住房内填报清查摸底表,其余住房不用关联或新增户填报清查摸底表。2026-09-16 -
问:农户的土地、农机等资源入股合作社,填报登记区分哪些情形、如何填报?
答:①全部资源入股合作社:个人农业生产经营情况不填报,由合作社统一登记经营数据。家庭人口、生活状况等基础信息按户填报。 ②部分资源入股合作社:入社的生产经营内容由合作社登记;自留、农户自主经营部分,以农户名义填报。 ③空壳合作社:合作社无实际业务,生产...2026-09-16 -
问:清查摸底的范围是什么?
答:清查摸底的对象包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农户清查摸底的范围包括(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户籍在本普查区;②居住在本普查区;③在本普查区有住房或农业设施;④在本普查区有确权(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⑤在本普查区有农业生产经营,...2026-09-16 -
问: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算不算工龄?
答: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2026-09-16 -
问:《广东省科技保险后奖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背景?
答:(一)制定《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金融决策部署的必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工作。《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国科发资〔2025〕47号)提出“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2026-09-14 -
问:《广东省脑机接口科技与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主要任务...
答:围绕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出5大行动16条具体举措。一是开展“创新策源”行动,强化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包括基础与前沿突破、非侵入式技术与系统攻关、侵入式技术与系统攻关。二是开展“平台筑基”行动,构建多层次开放创新平台。包括打造战略性重...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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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损害公路附属设施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款“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2026-08-21 -
问:营运车辆多久检测一次?逾期有什么处罚?
答: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营运车辆自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计算检测周期:营运载客汽车(含网约车)不满5年的每年检测1次,超过5年的每半年1次;货车及其他道路运输车辆不满10年的每年检测1次,超过10年的每半年1次。 需要特别注意,营运...2026-08-19 -
问:报名学车如何避免踩坑?
答:市民报名学车需注意以下几点: 1.查资质再报名:登录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已备案驾校名录,或用微信小程序“邑起学车”选择入驻的备案驾校,实地到驾校店或备案训练场报名。 2.签正规培训合同:务必签制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警惕《驾培咨询服务协议》...2026-08-19 -
问:坐网约车怎么辨别是不是“黑车”?
答:合法网约车须同时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人证)。江门市已推行“一车一码”,合规车辆在副驾驶位前方、后座车门内侧等醒目位置张贴专属二维码,乘客扫码即可: 核验车辆营运证、司机从业资格证信息;查看年检、营运保险...2026-08-19 -
问:公路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应注意什么?
答:一、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二、改建...2026-07-24 -
问:广东省高速公路现在有何差异化收费政策?
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2025〕4号),广东省继续执行现有差异化收费政策:1.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实行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2.全省高速公路40座以上...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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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墓位大小有什么限定?
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规定:公益性公墓要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实行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2026-09-09 -
离婚登记完成后,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吗?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026-09-09 -
到救助站求助应当提供哪些信息?
求助人员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核实求助人员身份信息。求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2026-09-09 -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后,由谁负责管理检查?
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5年联合检查一次。遇有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由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特定地段随时安排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的...2026-08-14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什么部门申请...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026-08-14 -
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一方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结婚证都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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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学如何让新生更好地适应学习生活?
答:小学应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视入学适应教育,用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教育活动,确保课时安排。学校要关注一年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科学调整低学段的课程教学及管理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创设适切的学习环境,保护学生学习的...2026-08-31 -
问:幼儿园严禁哪些“小学化”做法?
答: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幼儿园应警惕:教育内容的“小学化”。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等小学课程内容,给孩子布置与小学教育内容相关的家庭作业,组织相关考试等。教育方式的“小学化...2026-08-27 -
问:幼儿园要为幼儿入学做什么准备?
答:幼儿园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注重帮助幼儿做好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全方面的入学准备。身心准备。从小班开始就逐步培养幼儿健康的体魄、良好的情绪情感,到大班下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初步了解小学的学习生活,建立积极的入学期待。生活准备。引导幼儿学...2026-08-27 -
问: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共同借款人(可以由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担任,也可以由其他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和学生的户籍需要在同一个县(市、区、旗)。2026-07-30 -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不可以。2026-07-30 -
问:请问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类,根据办理地点的不同,分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在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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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义务
问: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答:(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2026-08-20 -
档案查阅
问:我想看我的档案内有没有奖励或处罚的记录?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2026-08-20 -
社保卡逾期换卡
问:社保卡逾卡面有效期后需不需要重新补换社保卡?答:社保卡卡面有效期指社保卡芯片有效期,为确保社保卡正常使用,建议重新补换社保卡。您可通过“广东人社”APP、“粤省事”APP/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社保卡、社保卡个人相片回执前往就近的...2026-08-20 -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问: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答:劳动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2026-07-31 -
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
问:如何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答:您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广东社保服务”-“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中登录个人或单位经办人账号,登陆成功后,可选择相应的网办服务功能,具体操作指引请在人社厅网站搜索相关指导文件。2026-07-31 -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多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多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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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以下五类费用:1. 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2. 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3. 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4. 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5. 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2026-09-17 -
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的“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这...
答: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是指每个应披露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每收到一个事件相关的法律文书,比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处罚决定书等,自其生效之日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临时披露。2026-09-17 -
问: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是不是直接纳入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如果企业没有被追究刑...
答:只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与发债企业才纳入;如果不是重点排污单位或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又没有第八条相关情形,就不用纳入。2026-09-17 -
问:当年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的企业,是不是到下一年才需要披露?比如2026年...
答:2026年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需要开展2026年度临时披露;在2027年1月1日-3月15日期间,开展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2026-08-20 -
问:新购置二手的新能源货车是否符合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
答:本补贴政策里所提“新购置”均指购置新车,需要提供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购置二手车不符合补贴范围。2026-08-20 -
问:先购买新能源货车,后淘汰老旧货车,是否可以申请车辆淘汰更新补贴?
答:只要符合2025-2026年实施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政策范围要求,不管是“先报废老旧货车,后购买新能源货车”,还是“先购买新能源货车,后报废老旧货车”,均可申请淘汰更新补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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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市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服务方案》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答:本次优待政策落地江门市全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大家就医前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就诊医院了解细则。2026-09-10 -
问:《江门市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服务方案》的优待服务有哪些?
答: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就医的前提下,获奖者本人携带荣誉证书(电子版或纸质版)+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可享受全套“六优”暖心服务: (一)优先挂号:设立专属窗口,优先办理挂号手续 (二)优先就诊:挂号成功后,...2026-09-10 -
问:《江门市无偿献血者就医“六优”服务方案》的优待对象有哪些?
答:优待对象为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个人,凭荣誉证书即可解锁专属就医特权。证书可出示纸质版,也可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微信小程序“表彰查询”调取电子证书使用。2026-09-10 -
问: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解读?
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适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维护法制统一,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修订情况开展了部门规章清理工作。根据《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26-08-10 -
问:《血站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删去第六十一条第十一项。 (三)在第六十一条后增加一条:“血站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2026-08-10 -
问:《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修改了哪些条款?
答:(一)将“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中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修改为“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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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会有什么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一下一万元以下罚款。2026-08-28 -
问:对损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重建(置)价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最高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三万元;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规定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26-08-28 -
问:对违法收集、运输垃圾的单位如何处罚?
答: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或者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26-08-28 -
问: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会有什么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026-07-31 -
问:“在饭店招待客人要讲点排场,多点一些菜,吃不完就算了,反正别人也管不着。”这...
答:不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2026-07-31 -
问:我外出旅游去酒店住宿,发现酒店客房内没有配套一次性牙刷等用品,是酒店服务质量...
答:不是。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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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医疗救助?
答:医疗救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帮助其获得基本医疗服务。2026-09-07 -
问:广东省内各地缴纳的养老保险,最后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是不是一样?
答: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全省统一政策执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养老保险基本原则,待遇水平与参保人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有关,与参保人退休地无关。2026-09-04 -
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情形?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2026-08-24 -
问:申请生育津贴是否仅限个人申领?
答:根据规定,原则上生育津贴均依参保人申请发放至企业职工个人。确须委托用人单位申请的,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注意: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申请生育津贴时,拨付对象须选择为“个人”,即职工个人;银行信息须填写职工本人银行...2026-08-24 -
问:生育津贴发给个人后,若工资和生育津贴不一致,如何处理?
答:如果生育津贴比本人工资低,那单位应按规定补差;如果生育津贴比工资高的话,参保人可直接享受生育津贴,无需单位补差。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等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2026-08-17 -
问: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必须要一起转回户籍地吗?
答:不需要。《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明确规定,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目前,国家未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时同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作出...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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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申请
答:《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系统》属于文化和旅游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子系统,主要实现文化和旅游部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的互联网审批和管理,目前签证专办员由出境社总社统一办理,旅行社分社不能单独办理签证专办员。2026-08-21 -
问:出境游旅行社的选择
答:以《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里业务范围载明“出境旅游业务”为准。2026-08-21 -
问:关于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认定和申报
答: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此工作已暂不开展。2026-08-21 -
问:24小时无人自助KTV是否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凡"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均属娱乐场所。24小时无人自助KTV仍须依法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2026-07-23 -
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定义的解释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以及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对于您提出的场所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场所,具体请径向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咨询。2026-07-23 -
问:可否使用其他省份生产的游艺设备
答:在其他省份文化和旅游厅审核通过的机型可面向市场销售,但设备内容不得含有《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及赌博、宣扬赌博等相关内容,不得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内容,若有相关内容将由公安、文旅部门依法查处。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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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东现在还能种桉树吗?
答:根据《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一)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二)桉树人工林种植应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为...2026-08-24 -
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妥善处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
答:一、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现行法律法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规定,您可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或办理具体业务。2026-08-24 -
问:拟建设一家大米加工厂,进行初步烘干脱粒包装等加工,该项目拟通过办理设施农业用...
答: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粵自然资规字〔2020〕7号)等政策要求,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以上范围之外的设...2026-08-24 -
问:一般种植乔木的最佳种植密度是每亩多少棵?
答:造林密度应综合考虑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培育目的、经营水平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主要造林树种的适宜初植密度可参照《造林技术规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南》等相关技术文本确定。2026-07-24 -
问:2020年建成的农村自建房,现在要办理确权不动产登记,应当补办哪些手续?如何...
答: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2026-07-24 -
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
答: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 号)规定,因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局部优化总量幅度每年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剩余总量的5%”。因此,5%的...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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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提供支持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网络、交通等公共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配置方面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提供支持。2026-08-27 -
问: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6-08-27 -
问: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规划要包括集体经济发展各项建设用地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各项建设用地。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形成土地指标交易的收益,应当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26-08-27 -
问: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哪方面支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符...2026-07-31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是否计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相应成本。2026-07-31 -
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承担纳税义务和享受税收优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2026-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