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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办理新增用地审批和供应的条件是什么?面积有何限制?
发布时间:2026-08-28 08:54:08
来源: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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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零星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和零售商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可办理新增用地审批和供应。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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