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制定《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金融决策部署的必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工作。《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国科发资〔2025〕47号)提出“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政策,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方式”;《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资〔2026〕9号)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支持政策,通过提高保费补贴比例等方式降低企业投保成本”。《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4〕2号)明确“对科技型企业购买纳入推荐目录的保险产品给予一定的保费补助”。制定《管理办法》,是落实上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不断完善我省科技风险分散机制,填补科技保险省级政策空白。
(二)制定《管理办法》是解决科技保险市场失灵、健全科技创新风险分散机制的现实需要。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风险、长周期、高投入的特点,企业在研发、成果转化与市场应用等关键环节中,普遍面临“高风险、难评估、缺保障”等问题。当前我省科技活动相关的保险市场存在“品种少、规模小、费用高”等市场失灵现象,已陷入“高费率抑制需求、低参保无法分散风险”的负向循环。制定《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精准政策干预,促使保费规模快速增长,推动市场进入“规模扩大—费率下降—需求增长”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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