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遗失后,可提交以下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2.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3.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