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办法》(粤财资〔2022〕12号)规定,各单位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各单位应当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鉴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具体的公务用车报废事项,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答: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办法》(粤财资〔2022〕12号)规定,各单位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使用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各单位应当提交专业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鉴定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具体的公务用车报废事项,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