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嵌入或使用无线电发射模块的设备是否需要备案,取决于该设备是否应当取得型号核准。2014年3月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型号核准管理的通知》(工信部无[2014]1号),对无线电发射模块的使用管理及型号核准相关情况有详细规定,嵌入或使用无线电发射模块的设备的型号核准要求请查询上述文件,或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业务受理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10-68009200/68009208。
如果嵌入或使用无线电发射模块的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则销售该设备应当办理备案,并提交该整机设备的型号核准信息,但无需提供无线电发射模块的型号核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