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意见》和省相关20部门转发文件精神,7月14日下午,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召开江门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编制工作联络员会议,军地各相关责任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共21人出席了会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解读了相关文件精神和《江门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江门市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两项清单的起草、修订过程。各责任单位围绕两份清单内容,在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伤残军人、退役军人、“三属”等5类优抚对象提供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等八方面具体优待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我市早日制订出台《目录清单》和《工作责任清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