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法律援助,让更多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寻求法律援助,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此项法律制度的受益者,江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和布置贯彻宣传《法律援助法》工作,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芶晓彤亲自参加1月10日下午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广场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参加活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援助志愿者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积极解答群众关于农民工讨薪、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抚养扶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现场派发《法律援助法》手册、法律援助知识手册等相关法律知识资料,进一步让群众了解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应尽义务,充分认识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和申请条件,正确引导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倡导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及解决纠纷;同时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识有奖问答,过往群众积极参与,气氛活跃、场面热闹,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80余起。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肯定和欢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了营造浓厚的学习《法律援助法》氛围,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活动邀请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张莉律师以“法伴我成长”为题给范罗冈小学的师生上了一节形式新颖、生动活泼的法治教育课。张律师用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语言和形象具体的案例故事,深入浅出地告诉每一位同学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同时针对目前一些典型的校园问题和现象,特别强调了学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发生问题可以用《法律援助法》保护自己。
本次活动的开展拉开了江门市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序幕。下一步,江门市司法局将坚持把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作为工作重点,依托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各村(社区)法律援助点,持续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向基层延伸覆盖,大力营造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的浓厚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众了解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法律援助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为法治江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