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应当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共查处两类人员未按规定考核案件66宗。
根据要求,两类人员应当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应当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一直以来,我市压实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责任,大力推进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及时完善考核软硬件建设,全面摸清两类人员底数,进一步细化考核安排,合理制定考核计划,及时发布考核信息,积极有序组织开展安全考核工作。同时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两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通过开展上门对点帮扶,派发宣传单张、复习资料等方式帮助未通过考核的两类人员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