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召开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解读会,就《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意见》进行再宣传再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小平主持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媒体记者参加。
会议期间,待遇保障科负责人对职工参保人的普通门诊报销变化情况进行了解析。指出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后,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基金支付比例和月度最高支付限额均有所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进一步改善,有效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也就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普通门诊统筹办理选点事项回答了记者提问。
张小平强调,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意义重大。一是保障模式发生了变化,补齐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保障的制度短板,由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走向了社会互助共济式。二是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通过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提升了制度效能。三是制度改革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服务的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