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记者昨日(11月28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已正式出台《江门市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统筹考虑产业、区域、灾情、地形等多种因素,到2026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各乡镇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培育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1个以上、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3个以上、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7个以上,原则上涉农县规划布局1—2个区域农机服务中心。
《方案》对市级和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提出程序要求,其中重点从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等方面对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提出具体要求。
《方案》还从加大政策支持、加强管理服务、强化宣传示范等方面提出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保障措施。
政策支持方面,充分发挥相关政策作用,争取金融扶持。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强化装备建设,提高机械化生产能力,提升农业防灾减灾应急机具保障能力;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作为农机推广应用试验、农机驾驶培训基地。
管理服务方面,引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等农机服务主体平等参与农机作业服务。全市建立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建设指导,对无法履行工作责任、需要退出认定范围的,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宣传示范方面,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及先进个人。
《方案》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