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何晓昕) 近日,市科技局、市人才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江门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细则》(以下简称《资助细则》),旨在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倍增”工程,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
近年来,江门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号召,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不断优化和提升现有人才政策,力求实施一批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可落地见效的精准化精细化人才政策。《资助细则》的出台,正是对我市人才政策体系的一次全面优化和整合。
《资助细则》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资助内容。首先,对于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战略科学家到我市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的,将根据项目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考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性资助。这一举措旨在吸引全球顶尖科学家携带创新创业项目来江门,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我市“科技引领”工程快速发展。
其次,《资助细则》还明确了科技领军人才的购房补贴政策。对于入选国家和广东省(仅限通过省平台入选)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科技领军人才,如已在江门认定或评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将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不同额度的购房补贴。其中,顶尖人才的购房补贴最高可达120万元。
此外,《资助细则》还规定了对科技领军人才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入选国家和广东省(仅限通过省平台入选)重大人才引进工程的科技领军人才,在江门全职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的,将根据项目情况给予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80万元、省级科技领军人才6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资助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引进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打造更加优质的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江门创新创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资助细则》自2025年5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