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凌雪敏 江关宣) 近日,江门海关所属新会海关收到了1家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自查结果,经严格审核,新会海关完成了对该企业的“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核查作业,这标志着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在江门关区落地。
“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是海关总署近期推广实施的一项惠企改革,是指被核查人按照海关相关要求,对特定核查事项自主开展验核查证,自行确认相关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给海关,海关对被核查人自查结果予以审查认可的作业模式。
江门慎昌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吴耀军感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赋予了我们更多自主权,我们可以根据实际灵活安排检查时间,同时不断自我规范管理。”
“该模式下,海关通过线上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规范自查,优化了以往实地检查模式,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新会海关稽查科科长林晓帆表示,“企业审查结果通过后,海关原则上不再实地检查,进一步激励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持续合规经营。”
“‘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通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减少海关工作人员进企业的次数,既能引导企业自律管理、守法经营,又能保证监管得到有效落实。”江门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副处长詹文介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等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尽享诚信红利,营造守法便利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