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近日,市委编办正式批复在市发展改革局设立体制改革与民营经济科,作为统筹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专门机构,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我市成立民营经济工作专门机构,是贯彻执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市发展改革局体制改革与民营经济科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通过专职机构统筹协调、精准服务,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民营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各类经营主体80.37万户,其中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比超97%。民营经济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随着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民营经济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成立民营经济工作专门机构正当其时。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民营企业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统筹政策资源,精准出台相关政策,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困点,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此外,还将加强民营经济政策宣传,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