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美丽侨都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工作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居者自豪、来者依恋的幸福家园。
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意见义务收集员向社区居民收集立法意见。
恩平市良西镇福坪村人大代表联络站围绕《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举办立法议事会。
2015年5月28日,江门立法工作正式开启里程碑时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定,江门成为广东首批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让江门成为全省首个将“河(段)长约谈制”写进地方性法规的地市;《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是省内首部针对单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推动新会陈皮全产业链快速发展;《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为促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立法的地方性法规,为江门加快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回顾地方立法工作走过的10年,我市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足小切口,以“山、水、文、城、业、侨”为核心特色,累计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14部、修正3部,镌刻下中国侨都法治建设的坚实印记。
文/图 毕松杰 区志宏 余丽萍
A 广纳民意民智
广泛凝聚法治共识
民主是法治的基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让立法的过程成为倾听民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深得民心的过程。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10年来,我市深入探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构建起覆盖全市的立法联系网,不断创新扩展书面征询、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调研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征集意见等形式,将条件成熟的街道办、村委会、商会、行业协会增设为信息采集点,不断更新和充实基层立法联络单位、立法咨询专家库,深化与江门地方立法研究院合作,力争所采集意见覆盖不同群体、不同行业。
全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江门,正是我市深化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最好佐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例,该立法联系点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包括街道办、区直部门、村(居)委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内的59个立法联系单位,搭建由12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联系咨询专家库,整合61名立法联络员和350名信息员,还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广东省律师协会等16家高校、协会、律所等开展合作共建,将联系“点”扩大成“面”,形成了扎根江海、立足江门、辐射广东、联通海外的强大矩阵。
基层立法联系点让立法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正是我市不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的渠道,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生动缩影。
在制定《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时,立法团队深入侨都社区、海外侨团,广泛征求侨胞们的意见。海外侨胞纷纷建言献策,希望能够通过立法加强对侨都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推动华侨华人文化传承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他们的建议被充分吸纳到法规中,使这部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江门更好地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华侨华人独特优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在制定《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赴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调研座谈40余次,征求370多位市人大代表意见,与100多位新会柑种植户座谈,收集意见逾200条;为做好《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工作,联系点联动代表联络站,在榕树下、小广场、池塘边开展议事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市民反映集中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作为规制对象……每一部法规从立项到落地,都凝聚着人民的智慧与力量。
B 聚焦山水人城
助力打造幸福家园
1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美丽侨都建设,以立法工作赋能推进城市更新,助力打造居者自豪、来者依恋的幸福家园。
一座城,一条河,一抹抹点缀其间的苍翠,勾勒出我们幸福美好的家园。自2015年5月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率先瞄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山”“水”“城”,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潭江是江门重要的水系资源,承载着流域社会、经济、生态及其人文历史的沿革与发展。此前,流域内工业、生活污水的排放,给群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带来威胁。2016年12月,我市首部地方法——《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首次以法规形式确定河(段)长责任制为潭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基本机制之一,让河(段)长责任制工作有法可依,并创设“河(段)长约谈制”。
如今,潭江水质逐渐改善,根据《2024年江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潭江上游水质优,符合Ⅱ类水质标准,中、下游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入海口水质优。清澈的江水倒映着蓝天白云,水鸟在江面翩跹,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徐徐展开。“现在潭江的水越来越清澈了,我们小时候在河里游泳、捉鱼的场景又回来了。”住在潭江边的居民李大爷笑着说。
紧接着,《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制定并施行,填补了山体保护、利用和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此举在广东省尚属首次,在全国地级市中也少有;《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并施行,对建筑施工、道路清扫、物料运输等环节的扬尘污染防治作了详细规定,让江门的天空更加湛蓝,空气更加清新……
去年9月起,《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它立足于将过去本市在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巩固和拓展我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取得的成果,推动建筑外立面管理由集中整治转向常态化管理,弥补了我市建筑外立面管理立法的空白,更好地服务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的出台,对开展基层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常年与老旧建筑打交道的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象山社区党委书记刘晓梅表示,以前开展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都是社区出面调解,发动业主集资,要是业主不配合,排危工作就很难进行。《江门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给了社区工作人员依据和底气,让工作有法可循。
C 凸显侨都特色
坚持立良法促发展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立法的延伸、细化和补充,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和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职能。
江门拥有独特的侨文化与丰富的侨资源。《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支持江门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如何将这些优势转化为城市发展的动力,是市人大常委会一直思考的问题。
2023年,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正式出台。这部全国首部专题为促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围绕“固根、铸魂、圆梦”建设主线,从文化资源挖掘利用、文化传承发展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等多个方面,为江门搭建起一座与世界沟通的桥梁,被推介为全省12个地方立法典型案例。
“以前虽然有心为家乡文化做点事,但总觉得缺乏明确的指引和保障。现在有了这部法规,我们更有信心和底气了。”江门籍侨胞、美国安达控股国际集团董事长陈卫平感慨地说。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和根脉,也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核心体现。江门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历史遗存。
走在江门的历史文化街区,如启明里、新会学宫等地,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那个充满韵味的旧时光。这些街区和建筑承载着江门的历史记忆,融合了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见证了江门的兴衰变迁。2020年出台的《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撑起了一把法治“保护伞”。在法规的保障下,政府加大了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缮力度,同时鼓励合理利用,让古老的建筑重新焕发生机。如今,启明里经过改造,成为集文化、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特色街区,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打卡,在品尝侨都美食、欣赏特色建筑的同时,感受浓厚的侨都文化底蕴。
另一部法规《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则聚焦于江门在海上丝绸之路中的重要历史地位。作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城市,江门拥有众多相关史迹。这些史迹是江门与世界交流的见证,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该条例的出台,加强了对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管理和研究,推动了相关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让江门海丝文化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D 回应百姓关切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有力保障。
城市管理,一头连着城市的“面子”,一头连着民生的“里子”。《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实施,让江门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曾经,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现象在一些区域屡见不鲜,影响了城市的整洁与秩序。
如今,在法规的约束下,城市管理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与市民的沟通与宣传,引导商家和市民自觉遵守规定。街道变得整洁干净,市场秩序井然,市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此外,为了满足市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需求,市人大常委会还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正,增加了规定,明确提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划定摊贩经营、文艺表演等场所,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这一举措让江门变得更有温度和烟火气。
“目前,江门市共设有71个各类摊贩经营疏导点,合计有摊位5344个,为市民提供了便利的购物和休闲去处,也为小商贩们提供了合法的经营场所。”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建设文明城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致力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从倡导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到鼓励志愿服务、关爱他人,该条例对市民的行为规范作了明确引导。
如今在江门街头,闯红灯的行人少了,主动为老人让座的乘客多了;乱扔垃圾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垃圾分类成为了市民的自觉行动。文明之花在江门大地处处绽放,让这座城市更加温暖、更加美好。今年5月,中国文明网公布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江门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江门鹤山市以及6个镇村、10个单位、2所校园、1个家庭等入选这份国家级文明荣誉名单。江门精神文明建设大丰收,20项“国字号”荣誉创下历史新高,获奖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新会陈皮是江门富民兴村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关系着成千上万农民的钱袋子。为了保护这一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其产业健康发展,《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应运而生。该条例对新会陈皮的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从源头上保障了新会陈皮的品质。在新会陈皮的核心产区新会区,果农们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种植,使用绿色环保的种植技术,确保柑果的质量。在加工环节,企业也必须遵守相关标准,不得违规添加,以维护新会陈皮的纯正风味。如今,新会陈皮全产业链快速发展,2024年总产值达到261亿元,成为全国乡村产业振兴的范例,这背后离不开立法的保驾护航。
“《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不仅从销售端保护新会陈皮产业,还从种植端、生产端等全方位保护,对我们整个新会陈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新会陈皮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李锦欢说。
值得一提的是,市人大常委会正加快推进《江门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江门市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一大批与人民群众福祉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全过程。
相关链接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侯明飞:
深刻把握立法工作的新时代使命 续写江门高水平法治新篇章
江门地方立法工作走过10年,是一段历程的总结,更是新征程的起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江门将深刻把握立法工作的新时代使命,继续砥砺前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未来,江门将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在经济发展方面,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相关法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科技创新方面,通过立法鼓励创新投入、保护知识产权,推动江门在高新技术产业、数字经济等领域实现突破;在社会治理方面,针对城市更新、社区治理、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及时制定和完善法规,提升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同时,江门将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院、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加强对立法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论证,确保法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法规的有效实施。
此外,江门还将继续深化民主立法实践,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让更多市民能够便捷地参与立法工作。加大对立法宣传的力度,提高市民对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十年法治路,砥砺奋进时。江门地方立法10年来,在守护城市良序、绘就幸福侨乡的道路上取得了丰硕成果。未来,江门将继续以法治为笔,以民意为墨,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更加辉煌的法治篇章,为建设美丽侨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江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