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通讯员/叶嘉) 7月30日,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总结成绩、分析问题、部署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管理水平。
会上,深圳公益救援队、江门市侨都应急救援中心分别作经验交流发言,市民政局、江门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江海区、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就支持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作交流发言,有关保险机构对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进行了解读。会议还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正视问题,精准施策,以落实我市《支持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管理若干措施》为抓手,通过强化规范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健全调用机制、加大保障力度等,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政策措施更加健全、救援能力稳步提升、抢险救援成效明显、支撑保障持续完善,为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纳入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管理的社会应急力量队伍共有13支1351人、装备约1700台(套),按照专业类别以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分为水域搜救、山地搜救、建筑施工、道路抢险、城市搜救、森林防灭火、医疗救护等七大类。
2019年以来,全市社会应急力量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逾1980次,充分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积极贡献。去年,我市还成功承办了“全国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获得了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