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毕松杰 区志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省内各市开展协同立法。《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协同防治规定》是我市首部跨地市协同立法法规,是我市与珠海市、中山市协同立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探索,《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将其列为提请初次审议项目。
8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江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协同防治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听取市政府提请报告、有关情况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初审意见。与会人员围绕《规定(草案)》,聚焦强化珠海、中山、江门三地跨区域协同机制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推进珠江口西岸生态环境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争取为全省跨区域协同立法树立标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24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固体废物协同处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我市与珠海市、中山市同为珠三角城市,一衣带水,市情比较接近,但三市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存在沟通会商机制不完善、监管与技术支持不足、衔接共享机制不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有待深化等问题。
开展协同立法,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规定,对解决三市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和促进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发展至关重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对于江门而言意义特殊,由于地理区位和产业布局特点,江门在区域协同中承担着更为重要的责任。这就需要我们在立法中更加注重站在江门角度,突出侨都特色,着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对接等关键工作,更好地掌握主动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传茂说。
当前,全省范围内的跨区域协同立法仍是一大难点。珠中江三地此番破题探索、先走一步,承载着为全省树立标杆示范的殷切期望。“《规定(草案)》缺少一个日常工作的统筹平台。别说跨市协作,就是本市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若没有统筹都难以推进,更何况涉及三市协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军建议,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同平台,这是区域协同立法的关键支撑。
《规定(草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考各地市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在总结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并与珠海中山两市建立沟通机制,对解决监管难题、疏通跨区域治理堵点等有积极意义。
“当前,珠海市、中山市都已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条例,而江门还没有。配套条例的缺失会导致法规缺乏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各部门职责也难以落实。我们必须迎头赶上,在推进《规定(草案)》的同时,加快制定配套条例,为区域协同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侯明飞说。
加快区域环境治理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
《规定(草案)》共19条,通过建立研究会商、规划衔接、分行业处置措施、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跨市协作处理、信息共享等沟通机制,以及跨区域转移联合监管、循环经济、“无废城市”建设、科技支撑、应急、行政执法司法联动、人大监督等协同措施,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区域协作。
“江门在区域协同中具有土地广阔等资源优势,我们要以开阔的胸怀迎接区域协作,但也要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为江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预留足够空间,让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真正实现区域协同的互利共赢。”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陈旻说。
破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联通是区域协同的“先手棋”。“《规定(草案)》提出的信息共享机制绝不能停留在简单的数据堆砌和表格汇总,应打造一个真正互联互通的‘区域智慧大脑’。这个平台需要突破传统的数据整合模式,运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构建一体化智能系统,让固体废物流向有迹可循、有据可查,打造真正意义上的区域协同防治‘数字底座’,为珠江口西岸生态环境一体化提供技术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副主任委员张江然说。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可形成多个产业链条,是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动能。“固体废物处理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一个前景广阔、潜力巨大的绿色产业。我们要将‘包袱’变为财富,把废弃物变成资源宝库。”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赵崇景建议加大对产业协同的扶持力度,让企业成为固废处理的主力军,江门国企新建的垃圾焚烧基地已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这是最好的例证。珠中江三地企业各有所长,应当强强联合,通过技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做大做强环保产业,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投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傅昭君指出:“《规定(草案)》的金融支持条款还停留在原则性表述,缺乏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三地应携手打造绿色金融协同机制,把三地的金融资源转化为污染防治的坚实后盾,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环保产业,既体现政策温度,又提升监管效能,让信贷政策成为环保产业的‘及时雨’,真正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法规的实施不仅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文化的柔性滋养,更需要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要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从纸面走向人心,从法规条文转化为社会共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蓝斌建议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让环境保护成为全民自觉行动和共同意识。
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规定(草案)》有效加强了江门与珠海、中山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协同防治,对解决监管难题、疏通跨区域治理堵点具有积极意义,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治理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审议意见对《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与珠海、中山两市进一步加强沟通,完善三地跨区域协同机制,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立法工作,为珠江口西岸生态环境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