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江晓峰)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服务招商引资与优化审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省、市重大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提前介入有深度、全程跟踪不断线、专人服务零距离、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全链条工作机制,以环评审批加速度和要素保障精准度,全力服务全市“1315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根据《措施》,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组建招商引资环保服务工作组,将环保政策咨询、选址合规研判、准入标准指导等服务延伸至招商洽谈最前线,高效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准入评估意见,同步纳入环评专班服务台账。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同意的马上办,不同意的上报一级”审批机制,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措施》明确,每年第一季度全面梳理省、市重大项目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并制定《江门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清单》;落实重大项目环评专班“一对一”挂钩服务,对投资额10亿元及以上产业项目建立VIP专项服务机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定期开展一线走访帮扶,深入重点产业园区开展“面对面”办公,每半年实现各县(市、区)走访帮扶全覆盖,同时健全政企沟通反馈闭环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在环境要素保障方面,《措施》指出,实施总量指标预分配和预支双重保障机制,对完成环评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求明确的重大项目,在环评正式报批前完成总量来源锁定和指标核定。同时压实县(市、区)分局初审责任,对已通过专家评审的环评报告书,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确保审批提质提速。
此外,《措施》推行环评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对核心材料齐全但基础行政要件暂未办结的重大项目,可先行受理审核。严格落实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制度,环评报告修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通过系列提速举措,最大限度压缩整体审批时限。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依托“周碰头、月会商、季盘点”协调机制,对清单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调度,同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廉润五邑·亲清护企”新型政商关系,以优质服务供给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