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记者/皇智尧通讯员/江农普办宣)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为2026年数据。9月至11月为清查摸底时间,清查摸底作为正式登记前的关键环节,旨在通过收集信息与实地访问,精准确定普查登记对象,落实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按类登记。
此次清查摸底遵循“在地原则、不重不漏”“统一组织、分工协作”“优化手段、提升效能”三项 基本原则。其中,清查摸底工作按照普查区在地原则开展,由县级普查机构统一部署,乡级普查机构组织各普查区的普查工作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现场实施,对满足清查摸底条件的对象要全面清查,做到不重不漏。
清查摸底的方式主要为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人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符合清查范围的农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有户(单位)就查”和“有地(设施)就查”相结合的办法,分类填报清查摸底表。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是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届时,普查人员将两人一组,佩戴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发放致清查对象的一封信。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农业普查清查对象做好如下准备:农户提前准备好居民户口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证件。
入户后,普查员要通过规范流程完成数据采集,为防止“进错房、登错户”,登记前要与调查对象准确核对,随后逐项仔细询问填报,全部完成后及时审核并上报。其中,需重点核实是否达到规模户标准,本村实际经营耕地面积需涵盖房前屋后小菜地及零星土地。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清查摸底工作的有序推进,将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在此也提醒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配合普查员入户调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完成好这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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