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从优化土地出让、推进“好房子”建设、促进库存去化等八大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助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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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重大变化新形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8月26日,恩平市印发《恩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土地出让、推进“好房子”建设、促进库存去化等八大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助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周晓营 谭锦波
优化土地出让 保障用地需求
《措施》明确优化供地管理与闲置土地处置方向。一方面,坚持净地出让,完善出让地块周边基础设施与景观环境,加大立体生态住宅、低密度住宅用地供给,优先安排优质地块,合理设置规划条件与单宗地块面积,住宅用地挂牌时可明确当前学区安排。另一方面,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支持依法收回、收购闲置土地,鼓励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合作开发盘活存量商住用地,未建设项目可联合优质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并签订补充合同办理手续。
推进“好房子”建设
提升住宅品质
在“好房子”建设上,《措施》从多维度发力。其中,在规划建设指标方面,2024年5月起新出让住宅用地,阳台、入户花园等部分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中心城区内外住宅配建停车位标准分别为每100平方米或每户不少于1个、0.7个,飘窗、空调机搁板按规定不纳入容积率,日照标准按相应要求执行。在住宅建设标准上,新建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或入户层距地面超9米住宅需配电梯,隔声性能、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均有明确标准。同时,支持改善型住宅建设,优化报建手续,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分阶段办理”与“三零模式”,7层以上商住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下调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并利用智能建造直采平台节约成本。
促进库存去化
激发市场活力
在库存去化方面,《措施》提出多项务实举措。优化销售政策,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推行购房补贴,结合市场化需求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房企让利;支持以旧换新,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享个税退税,鼓励房企开展“直接收购”业务,行业协会与中介机构出台优惠;鼓励国企收购商品房建设租赁住房;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签订出让合同的商住项目,2026年6月30日前申请预售许可可同步办理停车位销售备案。
落实商业贷款利率支持政策
《措施》提出,推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调整。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恩平房地产市场形势,落实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契合市场供求变化与群众优质住房需求。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措施》提出,公积金支持政策进一步升级。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分别为2.1%、2.6%,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不低于2.525%、3.075%;持有人才优粤卡A卡、B卡者,首套及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升至5倍、2倍;职工家庭结清一次公积金贷款且无房的,可享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年以上、30年以内(含)存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5%,30年以上降至45%,10年以上存量房贷款期限最长20年且楼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40年;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3倍;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住房加装电梯。
加大人才“来恩”住房保障
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措施》提出,恩平市将筹集青年驿站,推进人才公寓、国际人才社区建设,为“来恩”求职面试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2天免费住宿;落实购房入户入学政策,购房人凭网签备案房屋买卖合同可申请(立)入户,为适龄子女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
加大金融财政支持
金融财政支持政策聚焦企业与购房者需求。《措施》提出,精准满足项目融资,健全融资协调机制,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白名单”项目预售资金超监管额度部分可提取用于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土地出让合同可明确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价格,房企欠税可先缴税后缴滞纳金,推进一手现房“带押网签”“带押过户”;推广全装修销售,购买全装修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单人、双人及以上申请分别增加8万元、16万元,支持毛坯房改全装修房,并引导信贷支持;调整购房契税,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以上分别减按1%、1.5%征收契税,二套住房对应面积分别减按1%、2%征收契税。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为维护市场秩序,《措施》强调,强化排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处置市场问题与投诉热点;强化机制建设,注重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管理与服务、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发挥经纪行业协会作用,健全信用体系与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与网络信箱,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问题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