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十三五”发展成绩单
●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253.6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74.76亿元,年均增长达7.0%(可比价增速)。
●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88.2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6.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4.44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8.2%。
●2020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49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2.9%。
●鹤山全市736户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2019年底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8.5%,创“十三五”时期最好水平。
鹤山市十三届一次党代会将于9月27-28日召开。翻开历史的卷轴,鹤山市十二届一次党代会以来,鹤山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喜人。“十三五”时期,鹤山保持定力谋发展,经济发展质效齐升;高质量答好脱贫攻坚“收官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发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这是极不平凡的五年,这是砥砺奋进的五年,这是成就辉煌的五年,注定将深深铭刻在鹤山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上。
经济社会综合实力
实现新跨越
“十三五”时期,鹤山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经济社会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从经济总量变化来看,鹤山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253.6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374.76亿元,年均增长达7.0%(可比价增速)。其中,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增长3.2%以外,其他年份均保持平稳增长,增速连续五年在江门市位列第二。
同时,鹤山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的50536元提升到2020年的70904元,年均增长6.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7.3∶54.4∶38.3调整为2020年的8.3∶46.8∶44.9,第三产业比重提升6.6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方面,2020年,鹤山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88.2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6.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4.44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8.2%。“十三五”期末,鹤山全市共有规上工业企业441家,比2015年同期净增加104家;产值超亿元企业数达120家,产值超5亿元的有21家,超10亿元的有8家,超20亿元的有4家。
农业经济方面,近五年来,鹤山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朝产业化、商品化、基地化、现代化方向发展。2020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49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长2.9%,总量排名保持在江门市第四位。
近十年来,鹤山市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人口素质稳步提升,人口集聚度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鹤山市常住人口53.07万人,对比2010年“六人普”增加3.57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70%,总量居江门地区第五。
高质量答好
脱贫攻坚“收官卷”
2016年以来,鹤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高效创新、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脱贫攻坚如期圆满收官。
“致富不致富,关键看干部。”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鹤山各级组织部门把扶贫与党建有机结合,极大激发扶贫干部的工作热情,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同时,在各镇(街)配备2-3名专职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再从鹤山市直单位选派11名干部长驻镇(街)专职扶贫工作,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专职开展扶贫工作,镇级脱贫攻坚工作力量不断充实。
鹤山以“真金白银”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近5年,累计投入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8298万元(鹤山市本级3565万元,江门市级4733万元),其中,约6014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三保障”、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
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鹤山全市736户(农村658户2069人,城镇78户215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2019年底全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并实现了高质量脱贫,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底的6610元提升至2020年底的21088元,年均增幅达26.11%,高质量答好脱贫攻坚“收官卷”。扶贫对象的教育、住房、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其中,教育、医疗基本达到交费零负担水平,75户扶贫对象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2020年以来,鹤山始终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着力消除不稳定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鹤山将努力实现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打造乡村振兴“鹤山样板”。
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发力
近年来,鹤山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环境管理方式,奋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在2020年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中,鹤山以优异成绩位列三区四市第一,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生态环境保护成绩单。
从数据来看,鹤山环境质量正持续有效改善。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5%,创“十三五”时期最好水平,PM2.5浓度优于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综合污染指数改善幅度位居江门第三。此外,西江饮用水水源地、“水十条”地表水国考和省考断面、江门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
在污染治理方面,近年来,鹤山坚持铁腕治污,推动8座C级工业炉窑完成转型升级,4台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注销,58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完成“一企一方案”综合整治,86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完成销号式综合整治,2020年,实施“百日冲刺”行动期间,AQI超标天数同比下降58.3%。
截至2020年,鹤山共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901家,安装并联网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点位66个,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32宗,移送涉环境犯罪案件41宗。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固废专项督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1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交办的71宗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全部办结。
文/江门日报记者/谌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