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近日,鹤山市31个公共机构通过“江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验收,树立节水标杆,示范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氛围,共建节水型社会。
当天,江门市水利局联合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及省、市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采取现场抽查、查阅资料、专家打分等方式,对鹤山市委办公室、鹤山市政府办公室、鹤山市委宣传部、鹤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等31个公共机构进行验收。验收组检查创建单位的节水器具推广使用、水表分级计量、用水定额和节水宣传开展等情况,召开评审会听取创建单位有关工作汇报。
最终,上述31个公共机构均达到评价标准,全部通过验收,获授“江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