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昨日(8月18日),记者从鹤山市政府获悉,《鹤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鹤山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93%以上,有效运行率90%以上,村民满意率80%以上,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基本建立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
据悉,鹤山将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利用优先、建管并重,创新机制、多元共治”的思路,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精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运维保障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方案》明确了鹤山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具体目标任务:鹤山全市2022-2025年计划新增143条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将70条自然村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697条自然村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到2022年底,要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村治理任务以及问题设施提升整改与管网修复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