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通讯员/鹤宣)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规范有序推进“光伏+建筑”应用工作,近日,鹤山市政府组织召开规范推进鹤山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鹤山市“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龙口镇就推进试点村光伏建设作经验介绍。会议指出,坚持“风貌优先,光伏赋能”原则,是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的关键,是加快补齐城乡建筑风貌短板的现实需要。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通过“一镇一试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好鹤山作为“光伏+建筑”试点县的政策机遇,统筹推进,通过开展光伏应用试点,形成具有鹤山特色的城乡建筑风貌典型,助力鹤山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强化统筹落实,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牵头抓好全市“光伏+建筑”统筹布局,加快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建设要求,规范安全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对照分工职责,积极配合,协同推进“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