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翁丹萍 通讯员/吴祖欣) “这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垂钓都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立即停止垂钓!”为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赤坎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联合该镇执法办,对辖区潭江赤坎段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整治行动。
潭江赤坎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关系着群众的用水安全,然而,不少钓鱼爱好者违反相关规定,在保护区内进行垂钓。
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发现有人利用抛竿进行垂钓。巡查人员立即上前表明身份,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其离开。本次行动共出动16人次,劝离违法垂钓人员11人。
经巡查,潭江赤坎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护网由于植物攀爬、人为等原因有多处损坏,巡查人员及时对损坏的护网进行维修,同时,更换损坏的警示牌,有效阻隔和防范人类活动对饮用水水源的不良影响。
通过连续4天开展巡查整治行动,潭江赤坎段的违法垂钓人员明显减少。下一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赤坎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将不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持续打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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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呼吁广大市民和垂钓爱好者,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切莫因个人爱好而造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