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娄丹) 蓬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应面对蓬江区招生,招收以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在本区工作、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为主。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蓬江区教育局近日发布公告,对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范围和对象条件进行了明确和界定。
根据“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蓬江区教育局明确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符合蓬江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或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非蓬江区户籍、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或已在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中心城区房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将于2022年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中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