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罗霈
部分类别人才在蓬江工作满3年后可获赠房,人才住房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需核定的服务年限由5年降低至3年……日前正式施行的《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人才安居政策进行了全方位优化提升,呈现出诸多亮点。
多维度降低人才安居门槛
记者了解到,《办法》有效期3年,2023年版政策同时废止。与2023年版的政策相比,《办法》一个显著特征是多维度降低了人才安居门槛。其中,取消“申请人家庭在蓬江区拥有不超过1套任何形式住房,拥有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意味着已在本地拥有住房的人才,仍可享受人才住房政策红利。
《办法》加大了部分类别人才配售人才住房享受的优惠和折扣。例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新供地亿元以上投资项目所属企业推荐的取得本科学历,或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才,可享受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的优惠,形成了“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导向。此外,毕业两年内,以最高学历申请享受人才住房购买优惠的人才,可在原优惠折扣基础上叠加其攻读最高学位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总金额相等的购房优惠,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提升对顶尖人才群体的吸引力,《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江门市顶尖人才可免费提供1套12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内的人才住房居住,全职在蓬江区工作满3年后赠与个人”。此外,已配售人才住房的人才满5年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人才住房时,需核定的服务年限由5年降低至3年。
高层次人才购房享优惠
《办法》还明确政策适用范围。除了适用于与蓬江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合同或实现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蓬江区以外就业创业且经认定、评定或举荐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外,《办法》还适用于江门市内高等院校的人才、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市属国有企业的人才及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
人才住房配售方面,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按标准享受优惠购买人才住房。比如,一级高层次人才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7折购房;二级高层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折购房;三级高层次人才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购房;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的人才也可以按不同标准享受购房优惠。
人才住房配租方面,《办法》同样设置了梯度优惠体系。符合条件的一、二、三级高层次人才可分别申请减免不超过120平方米、100平方米、70平方米面积的租金,超出优惠面积部分按配租基准价执行,高层次人才(顶尖人才除外)减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期满后最长可续租1年但不享受租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