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任佳燕 通讯员/李锦芳) 为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就物业管理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9名区人大代表及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东湖花园小区、天河小苑和星汇名庭小区,实地调研有关工作情况,重点了解小区内是否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是否配备消防安全设施,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并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电动自行车充电点运营商、社区党组织书记、业主代表进行现场交流,听取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和推动落实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及充电常识,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要在不影响主干道通行的情况下,在小区内或附近便利区域,合理规划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和充电点,满足人民群众的使用需求。要强化联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查处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在楼道内充电、占用消防通道或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监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