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台山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接市委编办通知,台山市森林公安分局整建制划归市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成立台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职能保持不变。1月10日,台山市公安局举行森林警察大队揭牌仪式,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关耀东,市林业局局长黄品亮,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及原市森林分局全体民警参加仪式。
仪式上,关耀东同志、黄品亮同志共同为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揭牌。随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谭晓滨代表市公安局党委为森林警察大队的揭牌成立致辞。
一直以来,市森林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平安稳定、捍卫生态安全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与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森林公安为维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流血流汗,是光荣的“绿色卫士”和“生态铁军”。
此次森林公安改革是党中央针对国家机构改革特别是公安机构改革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法治中国建设,适应新时代公安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整合警务资源、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提升警务效能、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新起点新征程,新使命新担当。接下来,台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聚焦林区安全稳定这一核心目标,全力抓好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生态屏障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等工作,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侨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