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和2020年12月15日,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组织警力开展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在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鲫鱼沙村附近西江水域查获4艘涉嫌用于走私的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
船舶特征:自编船舶号大鳌001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2.8米,船舶型深1.2米,主机功率为3台主机;自编船舶号市大鳌002号,船舶总长10.9米,船舶型宽2.56米,船舶型深1.1米,主机功率为3台主机;自编船舶号市大鳌003号,船舶总长13.6米,船舶型宽2.6米,船舶型深1.15米,主机功率为4台主机;自编船舶号市大鳌004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3.06米,船舶型深1.16米,主机功率为4台主机,上述船舶已被江门市公安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船舶将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750-3456206)。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