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李志代理江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