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第三十项、第三十八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二十七项、第三十项、第三十八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通过受理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受理电话:0750-3502091
电子邮箱:jmhb-dck@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第三十项、第三十八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