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打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千亿产业集群
抢占新能源产业“风口”
鹤山东风新能源商用车项目志在打造全国领先的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图为该项目展示的5T自动驾驶物流车。
近期,我市制定出台了《江门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促进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方向战略转型,持续增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从新能源电池材料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在新能源产业链条中,我市正在积极谋篇布局推动,以抢占新能源产业“风口”。
市委书记林应武指出,我市要推动千亿级产业集群加速崛起,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级的跃升。其中,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江门有着良好的基础,以2018年为基期,我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170亿元,有望到2025年形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千亿产业集群。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谌磊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大力引进新能源整车制造标志性项目
大力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等标志性、引爆性大项目,快速做大产业总量和规模,是我市打造千亿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的“突破口”和关键所在。
《方案》指出,我市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引导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打造国内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据了解,我市将对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关键零部件企业,由相关部门支持申请用地指标,并积极落实相关资金补助政策。
鹤山东风新能源商用车项目是近年来我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标志。据了解,该项目投资40亿元,占地面积600亩,主要产品聚焦在城市冷链、电商、超市、邮政等物流配送和市政环卫类车型,志在打造全国领先的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2017年10月,该项目正式签约落户鹤山,到2018年2月6日,首台产品下线并交付用户使用,期间历时不过百天,这在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实不多见,彰显了江门速度。
据了解,2019年1月10日实施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设定了较高的产业准入门槛。“受该政策影响,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较为困难,我们将主要通过提升本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技术水平和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
引进高端人才
提升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能力
“新能源汽车是未来,而新能源物流车在当前新能源汽车细分领域增速最快,东风新能源商用车项目对江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着积极意义。”鹤山东风新能源商用车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是我市要重点抓好培育的五大新兴产业之一。“我们将着力聚焦先进制造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高技术专用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壮大我市装备制造业核心技术力量。”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一直以来,我市在新能源电池产业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拥有优美科、科恒、芳源、道氏等上游关键材料龙头企业。我市也将以此为突破口,加快打造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协同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体系。
“江门要打造新能源汽车千亿产业集群,离不开高端人才的支撑,我们要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特别是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以及新一代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汽车智能终端等,支持创新团队和顶尖人才引进。”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蔡勇说。
同时,我市还将加快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化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强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并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创新平台建设。
据了解,今年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其中明确对高水平创新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资助。
“我们正在配合市人才工作局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配套扶持政策制定工作,通过引导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能力。”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指出,我市要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公交电动化(含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扩大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同时要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数据显示,从2010年至今,我市共投入6亿多元新增和更换公交车1000多辆,纯电动公交车相对传统柴油公交车节能达36.8%。2018年,我市共更新购置216辆纯电动公交车,市区公交纯电动化已超过50%。
《方案》提出,到2020年前,我市要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85%。同时,在出租、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也将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要求自今年起,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对2018年1月1日起在市内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可按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进行补贴,最高地方单车补贴额不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度的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正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2016—2020年),其中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暂按照2018年度及以前的补贴标准实施。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需要进一步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记者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建成充电站32座,充电桩560个,“十三五”前三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考核任务。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我市需新增充电站33座,充电桩550个。同时,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目前《江门市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已完成,拟计划于6月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方案》明确指出,我市要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到2020年全市干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相关标准纳入高速公路设计、验收规范。
在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其中,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
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明确,全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按现行有关标准设计、施工、验收。此外,在充电桩收费标准方面,《方案》明确,所在地电网企业应支持充电桩业主安装独立电表,对已安装独立电表的充电桩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计费并免收基础电费,且全市充电服务价格最高限价调整为0.8元/k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