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重实效 法治卫健惠民生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唱响普法好声音
市卫生健康局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向宪法宣誓活动。
市卫生健康局在给市民普法。
市卫生健康局举行《民法典》学习会。
普法宣传进社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7月23日,市卫生健康局80名干部职工身着正装、身姿笔挺,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75字铮铮誓言,凝聚着市卫生健康局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对责任使命的勇敢担当,展现了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公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一项民生,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是宪法赋予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已制定法律14部,行政法规近40部,部门规章90多部,实现了医疗卫生各领域的有法可依。
一部部法律法规,一次次严格执法,一次次深入基层的普法……市卫生健康局奏响“谁执法谁普法”的乐章,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提供了坚实基础。“七五”普法以来,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不断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精心打造富有卫生健康特色的普法品牌。
A 强领导 抓建设
组织执行有力度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我们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头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法规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刘学文一语道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一方面,市卫生健康局将普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局党组及行政“一把手”审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研究部署法治宣传重点工作,带头讲法治、做表率。制定《江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普法责任清单。
得益于各市(区)卫生健康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普法工作机制,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有序局面,全面提升普法工作的政治领导力。
另一方面,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部署。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履行公开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加强法规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通过健全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法治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人、财、物”的保障,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卫生健康系统绩效考核,督促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工作宣传贯穿于卫生健康工作开展的全过程。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的问题,部署下一步普法任务,做到普法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
B 抓学习 强素质
干部学法有深度
7月23日,在市卫生健康局举办的《民法典》专题学习会上,台上专家在系统深入地讲解《民法典》;台下座无虚席,干部职工在听课的同时,还不时记着笔记。
在市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已成常态,学法氛围浓厚,集体学法、干部初任培训法制教育等机制,正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入人心。
在“七五”普法期间,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举办了《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卫生健康促进法》等专题法律学习培训班,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进行国家基本大法的宣讲普及。
另外,充分利用各单位宣传阵地,运用好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工具,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将法律知识送到每位干部职工身边,潜移默化提高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用法。
“通过干部集体集中学、专家辅导学、交流讨论学、联系实际学、个人自觉学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共开展各类集中学法培训活动上千场次,覆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周津明说。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培训平台,内含全国知名专家学者讲授的宪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以案释法案例等丰富课程,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线上自学时间不少于40课时;建立卫生健康移动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使用移动平板制作执法文书,可以随时查阅和引用各类法律法规,极大方便学法和用法;依托普法办的在线学法考试平台,每年组织系统干部进行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组织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
在浓厚的学法氛围下,我市卫生健康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近3年办案数量实现翻两番,共办结各类案件1704宗,无一例错案,无一宗错卷。
C 善用法 严执法
履职用法有速度
疫情防控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市卫生健康局将普法教育与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卫生执法实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
“依法防控”是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必须坚守的重要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卫生健康局坚持用法治来谋划布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类工作指引60多部,规范全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防控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工作的卫生监督检查。在依法防控下,全市2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康复出院,无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市卫生健康局还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和普法力度,加强重点场所巡查,指导管理相对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依法依职责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检查;及时做好学校复课指导工作,对复课学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各类学校767间次,重点对全市530所学校实行“一对一包干”驻点普法教育指导。通过扎实细致的监督检查工作,织牢基层“防疫网”,指导各类单位做到防控机制到位、人员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助力我市有序复工复产复课。
此外,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迅速发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件25个,助力我市消毒产品的产能提升。以普法作为审批提速的基础,加强对企业的行业指引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我市酒精日产能从不足8吨提升迅速到30吨,次氯酸钠日产能从不足600吨迅速提升到1070吨,并保障上市产品符合卫生标准,解决我市对消毒产品的需求,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
除依法防疫外,市卫生健康局还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各个方面。在普法教育与医疗卫生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方面,市卫生健康局注重将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之中,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深化医改、增强基层医疗服务,建设医疗卫生高地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在普法教育与卫生执法实践有机结合方面,市卫生健康局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注重将法治宣传贯穿于日常监督执法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管等有效方法,提高管理相对人对卫生法律法规知晓率,增强其遵规守法意识。
在普法教育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方面,市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不断提升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比率。如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通过事前与管理相对人进行普法,签订守法承诺书,办理时间从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至一天内办结,并用“双随机”执法监测工作代替办证检测,两年合计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300多万元。
D 扣热点 接地气
法治宣传有广度
今年初,在新冠肺炎疫情严峻之时,我市及时向公众公开防控措施、病例活动轨迹、病例救治情况、物资保障、健康防护等信息,通过“云普法”的方式,增强了市民防控疫情的信心。市民纷纷点赞,“江门疫情情况发布及时,详细,点赞!”因疫情通报公开透明,我市还因此登上由南都开发的疫情通报“今日C位”。
这背后,离不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的努力。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卫生健康局动员全系统的力量,着力强化疫情防控中的法治教育,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云普法”方式,把防控知识传播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积极主动配合联防联控工作,增强依法防控意识和信心。
据统计,上半年市卫生健康局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5场,发出新闻报道1509篇,网站信息2921篇,微信、微博推送12626条,电视节目1769次,电台栏目2333次,发放手机信息推送16253万条,发放海报折页共193.5万份,利用系统户外LED和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信息超过4万条,推送123条新闻线索至国家、省、市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这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广泛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成果。
疫情防控期间的普法,是整个市卫生健康局紧贴群众热点,进行法治教育的缩影。市卫生健康局还积极拓展普法宣传范围,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卫生健康部门普法网络,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普法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七五”普法以来,围绕“结核病防治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献血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还有机关单位健康素养巡讲,社区义诊和社区活动等1700多场主题鲜明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参与群众过百万人次。
在普法的路上,市卫生健康局不断探索丰富普法形式,让群众通过全媒体接受卫生健康法制教育。在《江门日报》开设“侨乡卫生健康”专栏;在“直播江门”APP进行线上普法、播放《新冠肺炎防控小贴士》宣传片;在市广播电视台开设“健康江门”专题节目;在网上进行“普法大人”和疫情防控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吸引了超47万人次参与答题;“健康江门”公众号的影响力稳稳地位居江门政务微信前列;疫情期间,根据群众需要设立73条心理援助热线,在热线服务之中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指引,为1.8万人次提供服务。
E 展未来 重谋划
法治保障有厚度
市卫生健康局将如何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周津明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将“谁执法谁普法”进行到底。
一是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为指导,以宪法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化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监督考核体系和评估机制。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提高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是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普法骨干培训,健全学法普法工作制度,提高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进落实依法履职工作。从程序、实体、行政风险等多方面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方面培训学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将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的问题,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卫生健康职能,认真抓好普“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为卫生健康系统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以案释法
明知职工有职业禁忌,却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一企业被处以罚款8万元
案例回顾
上岗前,鹤山市某公司职工小刘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结论为:有接触噪声作业职业禁忌症。在得知情况下,该公司依然安排其从事打模岗位作业,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后来,小刘在岗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为:疑似职业性噪声聋。鹤山市卫生健康局最终依法查明:该公司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该公司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启示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了解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用人前必须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这既是对职工的健康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特别对新入职员工进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充分了解企业职业危害因素,合理佩戴防护用品用具,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法律小知识
我国卫健系统的部分重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文/图 李银换 冼荣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