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精防人员为患者开展免费体检。
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潘瑞媚) 昨日(11月9日),记者从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将精神分裂症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办理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重性)后,每个月门诊医药费可报销约八成。不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和家属都称该措施减轻了不少经济负担。
精神分裂症患者经济压力大大减轻
李先生,今年五十出头,多年前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随后长期在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取药治疗。由于李先生没有收入,只能依赖于父母,每月高达八九百元的门诊医药费无形中给家庭带来了较重的负担。2016年,李先生办理了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重性),每个月门诊医药费可以报销约八成,大大降低了他的经济压力。
市严重精神障碍项目办直报员孙军介绍,李先生办好证后当月,门诊医药费就报销了近八成,平均每个月只用自付一百余元。
6种重性精神病医药费可报销约八成
据了解,为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自2016年起,我市医疗保险将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范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办理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重性)后,在精神专科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综合医院精神专科以及批准的非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纳入医保范围内的药,医药费可报销约八成。
孙军介绍,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重性)的办理需要本人及其监护人,带身份证、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及诊断重性精神疾病证明材料,到医疗机构精神科,由两名执业医生签名填写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登记表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然后按当地社保局规定自行前往属地社保窗口办理,或由医疗机构代办理。
孙军表示,患者或家属自行到属地社保窗口办理的,一般当即可发证;要求医疗机构代办的,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由代办机构通知患者或家属取证,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据悉,可评定是否为重性精神疾病的医疗机构有: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台山市慢性病防治站、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恩平市慢性病防治站、鹤山市慢性病防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