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对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成婷
“我觉得这个社会很温暖!”近日,谭某走进开平市司法局塘口司法所,对工作人员为他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顺利领取到求助金之事,表示感激之情。
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全新的精神风貌融入社会,我市司法部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提升教育帮扶成效,让社矫对象的思想和行为有了积极转变。
司法救助彰显温度
今年9月,开平市司法局塘口司法所在日常走访中发现,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谭某因左手截肢(二级伤残),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没有工作。其家中还有年迈多病的父母,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
谭某曾是开平市社矫对象。2017年他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谭某的左手在这次危险驾驶事故中受伤,并做了截肢手术。塘口司法所核实谭某基本情况后,马上向开平市司法局汇报,并建议为其申请司法补助。
经审核,开平市司法局评定谭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4000元。谭某从银行取到了救助金后,来到塘口司法所。他情绪激动,对该司法所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塘口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谭某,司法救助只是国家给予临时性的救助,必须自强自立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谭某承诺,以后会遵纪守法,积极面对生活,并尽快找到工作。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解决了谭某家庭的部分困难,彰显了司法行政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让司法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
社矫对象回馈社会
社矫对象张某,因酒后驾驶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7个月。张某到台山市司法局台城司法所报到后,认为自己只是喝了点酒,算不上犯罪,对社区矫正存在抵触心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张某进行个别谈话,详细了解他的基本情况。通过谈话谈心,工作人员发现张某本性纯良,只是法治意识较为淡薄。针对这一情况,台城司法所组织阳光志愿者对张某进行个案跟踪,并为其上法治教育课。经过系列教育活动,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坦然接受社区矫正教育,积极服从监管。在疫情期间,他主动捐款5000元助力抗疫,还为一名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捐款1000元。其义举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像这类社区矫正对象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事迹在台山市不胜枚举。今年疫情期间,台山市社矫对象累计捐款5.54万元,参加防疫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216小时,捐赠口罩9000个。
此外,我市各地司法部门还组织相关志愿者服务队,号召辖区社矫对象加入。司法部门依托江门市志愿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定期组织社矫对象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旨在让其克服自暴自弃的心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认知能力,从被动接受改造向主动服务社会转变。同时,群众对社矫对象也有了更多了解。